外体、工艺、尺寸、控制标准:
•柜类产品要求组装后水平误差在土1.5mm,并且要求对角线误差在±3mm之间。拼接面板,平面度误差允许在土0.4mm之间
•组合柜、柜等组合类家具的各单元部分要求能平滑衔接,花型及线型连续。组合家具的单元使用肘,衔接部位有装饰块(或条)
•产品零部件的接合必须牢固、紧密,正面接合缝隙不超过0.2mm,侧面接合缝隙不超过0.2mm
•柜类的层板(或称水平阁板)要求水平,误差在土1.5mm之间。
•内缩式抽屉、门与柜体必须有一个均匀之抽拉间隙;范围在1.5mm-2.4mm之间
家具表面处理原则:
•在日常使用时,皮肤及衣服能接触到部位必须做到光滑,不能有碎片、毛刺及钉类等突出物,保持良好的触摸感.
•可能看到的部位必须全部涂装,满足视觉美感的基本要求.
•涂装效果与整体外观风格统一,表现出舒适感、温馨惑、高贵感、豪华感或怀旧感,其质感、色调、透明度、光泽度及木纹的表现与原始色板相吻合,正面能清晰呈现珍贵木皮的纹理(也称“透底”)
•车枳、雕花零部件的花型立体感明显,铲底平滑,过渡顺畅,无明显刀痕及多余木丝.
•各种表面材料涂装处理后,其质感、色面调、透明度、光泽度、仿古破坏及木纹等的表现效果要统一、协调。不能有明显的人工造作的痕迹。仿古涂装力求自然、明暗层次分明、颜色过渡平和,不可出现多色调的“花脸”
用材标准
木制材料类:
•死节、油心、树皮在任何部位都不允许有。死节判定标准:两面可见的黑色节疤,以及可用手抠掉的节疤都称为死节
•受力部位(如桌脚、椅脚、楼梯踏板、床脚)绝不允许有死节、活节、也不可接受
•连接部位(如上木牙榫、打孔、安装预埋螺母等部位)绝不允许有任何节疤
•色差不可明显, 检验时应将产品排列开来进行颜色对比(颜色以色板为标准)
•木材含水率需在16%以下
涂饰要求
•整件产品或配套产品色泽应相似
•正视面涂层应手感光滑,无流挂、涨边、鼓泡
•涂层平整、清晰,表面在50-80CM距离目视不得有可见的明显缺陷
•不涂饰部位应保持清洁